暖气片安装的报价中遗漏垃圾清运费,事后产生纠纷如何解决?
面对暖气片安装报价中遗漏垃圾清运费而引发的纠纷,我能理解这给您带来的困扰与不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此类未约定费用,通常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责任归属。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及应对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补充】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适用解释:该条款是处理合同漏洞的核心规则。在报价单未明确垃圾清运费的情况下,双方首先应尝试协商补充约定。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需参考合同其他条款或行业惯例来确定该费用是否应由安装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适用解释:如果安装方在报价时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导致您对总费用产生重大误解,其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因清运垃圾产生的额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 适用解释:安装方作为经营者,有义务在报价时向您清晰、完整地说明所有费用构成,包括垃圾清运费。遗漏此项费用侵犯了您的知情权,可能导致您基于不完整信息做出错误判断。
案件情况分析
责任认定:
- 安装方责任:其报价单中遗漏垃圾清运费,属于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存在过错。这直接导致您对合同总价产生误解,应承担主要责任。
- 您的责任:作为消费者,您有权信赖安装方提供的报价是完整且准确的。除非您在沟通过程中明确表示不负责垃圾清运,否则不应承担此笔费用。
争议焦点:本案的核心在于“垃圾清运费”是否属于合同价款的一部分。根据交易习惯,此类安装服务通常包含垃圾清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安装方事后要求追加费用,缺乏合同依据。
结论与应对策略
结论:安装方应承担因其报价遗漏导致的垃圾清运费,您无需额外支付。
行动建议:
固定证据: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
- 书面合同/报价单:证明其中未包含垃圾清运费。
- 沟通记录:与安装方就费用问题沟通的微信/短信截图、邮件、通话录音等。
- 付款凭证:已支付的安装费用凭证。
- 现场情况:垃圾未清运的照片或视频。
正式协商:首先与安装方进行正式沟通,明确指出其报价遗漏属于违约行为,要求其按照报价单履行合同义务,即自行承担垃圾清运费用。保留好沟通记录。
行政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安装方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提供相关证据,请求行政调解。
司法途径:如投诉后仍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安装方承担垃圾清运费及可能产生的其他损失。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安装方要求支付清运费时)起计算。
风险提示:在纠纷解决前,尽量避免自行支付该笔费用,以免被认定为对新增费用的认可。同时,注意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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