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来啦!!!!冬季取暖补贴
2016-11-08 阅读:0
从2016年起,本市将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给予一次性冬季取暖补贴。每年对补贴家庭给予一次性冬季取暖补贴400元/户。
有重度残疾人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以下简称:低保、低收入)家庭;有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可以申请冬季取暖补贴,同时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其中一项补贴条件申请,不可重复申请。
按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天津市城乡居民低收入救助证》原件,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原件;以及户主或残疾人本人办理领取补贴银行存折(卡)所需《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一户多残家庭申请,需提供《户口簿》原件,户籍内两名及以上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原件,户主或残疾人本人办理领取补贴银行存折(卡)所需《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他证明材料。
今年10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持规定申请材料,到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取暖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当年冬季取暖补贴。
街道(乡、镇)残联负责对申请冬季取暖补贴的残疾人家庭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信息录入残疾人冬季取暖补贴管理系统。区县残联负责对街道(乡、镇)残联上报的初审信息进行核定,审定后,为残疾人家庭制作银行存折(卡),并将符合条件家庭信息汇总报送市残联。
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冬季取暖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11月30日前,区县残联将通过指定金融机构转存到补贴对象的账户中,由补贴对象到指定金融机构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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